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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来村民疑骗取财政40余万元 分款不均反目(图)种植

发布时间:2020-04-19 15:38:24 阅读: 来源:阿胶厂家

广东惠来村民疑骗取财政40余万元 分款不均反目(图)

在现场,没有项目完工情况表所登记的建设内容。

原标题:广东惠来村民疑骗取财政40余万元分款不均反目

惠来县隆江镇几个村民疑骗取补充耕地资金40余万元,因分款不均反目专项资金被领空开发工程无踪影

南方农村报讯(记者黄齐雄实习生黄泽杰) “什么都没做,就拿了国家40多万元。”9月3日,广东惠来县隆江镇的朱惠洪站在赤一村“水流沙”(地名)一片淮山地上,气愤地对南方农村报记者说,他把矛头指向了这片土地的承包者——赤一村村民方文磷。

2009年,朱惠洪老婆方美玉和方文磷以及同村的张木松一起,商定拿各家耕地合并申报“园地山坡地开发补充耕地项目”.据了解,2008年至2012年,广东省财政厅共安排40亿元,对核发补充耕地验收函的市县级开发整理项目的新增耕地,按每亩2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项目申报成功,方文磷拿了补助款后却没有与方美玉分钱。为此,方美玉夫妻俩于2011年5月开始向有关部门举报。

出两千元活动费

朱惠洪称,他并不清楚整个项目如何申请,当时全盘交给方文磷操作。“申请前,我老婆和张木松都给了方文磷2000元,作为活动经费;当时张木松没钱,我老婆帮他垫付了2000元。”朱惠洪生气地说。

惠来县国土资源监察队调查报告显示,2009年8月,方文磷得知有“园地山坡地开发补充耕地项目”后,与方美玉同去隆江镇政府了解情况,并打算申报他们承包的137亩土地,后方文磷又与张木松协商。

据赤一村前村委会主任方海瑞介绍,方美玉和方文磷于2003年8月共同在“水流沙”承包137亩土地,承包期为30年;2006年3月,张木松在“水流沙”承包78亩土地,承包期同样为30年。方海瑞表示,方文磷等三人的承包地面积共215亩,这是赤一村在“水流沙”的所有土地。

2009年8月5日,赤一村委同意方文磷等承包的206.63亩土地开发整理为耕地。这206.63亩的土地面积与方美玉、方文磷和张木松在赤一村“水流沙”所承包的土地面积之和相差无几。

惠来县国土资源监察队调查报告显示,2009年11月,隆江镇赤一村委会委托方文磷与惠来县土地整理中心签订《利用园地山坡地开发补充耕地协议书》。2009年11月、12月,省、市、县三级发改、财政、林业、农业、水利、监察、国土等部门联合对全县园地山坡地开发项目进行验收,方文磷申报的206.63亩土地中有175.48亩被确认为补充耕地,并通过验收。

根据规定,该项目省级补助资金每亩2000元,县级补助每亩500元,每亩代扣设计费、测验费等共158元,实际每亩补助2342元。2009年11月11日,惠来县土地整理中心用划账方式将第一笔专项资金75000元划至隆江镇赤一村委会账户,该资金被方文磷领取。

朱惠洪表示,方文磷拿到钱之后,只还给他之前所出的2000元经费,并没有多给钱。

收两万元后改口

2009年12月,赤一村委会向惠来县土地整理中心提出申请,要求土地整理中心不要再将“园地山坡地开发补充耕地项目”的专项资金汇入赤一村委会的账户,而直接汇入方文磷的惠来县民群果林种植专业合作社的账户。

2010年9月5日、2011年1月20日、2011年12月15日,惠来县土地整理中心三次将“园地山坡地开发补充耕地项目”的专项资金共334850元汇入惠来县民群果林种植专业合作社的账户,该款项被方文磷领取。如此,方文磷先后四次领取开发补助款共409850元。

这笔补助款,方文磷刚开始并没有跟方美玉和张木松分成。2011年5月,方美玉开始向有关部门举报。2012年,朱惠洪找到张木松并要求其参与进来。方美玉和张木松在一封举报信上写到:“(方文磷)以各种不法手段欺骗,诈取国家用于惠农的专项资金,我们得知后,于(2012年)4月12日特向揭阳市举报,恳请有关部门认真调查核实。”举报信署名方美玉、张木松,名字上都留有手印。

然而,2013年7月29日,惠来国土资源监察队约谈张木松时,张木松却这样向工作人员表示,”方文磷经我同意将我100多亩土地报山坡地开发,并将开发后的土地由我耕作。”这段话出现在惠来国土资源监察队出示的访谈笔录上。

张木松态度的转变,朱惠洪并不感到惊讶,他告诉记者,2012年底,方文磷给了张两万块。

9月3日,张木松向南方农村报记者坦承,他确实收了方文磷两万块钱,“不过我都拿去给我的承包地修路和修水沟了,路修了200米,水沟有300米。” “根本就没有。”朱惠洪对此说法表示否定。9月17日,方海瑞同样对记者表示“没有”。

建设项目无踪影

9月4日,南方农村报记者在一份由惠来县国土局提供的赤一村土地开发补充耕地项目工程完成情况表中看到,该项目完成一座蓄水池(规格4.5米×4.5米)、一座抽水平台(规格2米×2米)、500多米长的农沟、400多米长的农渠以及100多米的田间道以及1800多米的生产道等。

但在项目开发范围内,记者找不到上述项目完成表所说的蓄水池和抽水平台等。朱惠洪称,项目所涉及的土地之前本是耕地,里面的农沟、农渠以及田间道和生产道2003年时就已存在。附近的村民也证实了朱的说法。

朱惠洪回忆,2003年8月,其妻子方美玉和方文磷在承包地上建设了一条100多米的机耕路以及数百米的排水沟,一起在这片承包地上种植萝卜和淮山等作物,以及建设猪场。

方海瑞向南方农村报记者证实了这一说法。他表示,为了鼓励方美玉和方文磷在承包地上修路修沟,村委会免去了他们一年的承包费8500元。此后,他并没有看到新的水沟和机耕路的出现,以及上述赤一村补充耕地项目工程完成情况表所列及的其它工程项目。

朱惠洪介绍,2004年5月,双方因经营不善,导致分地,双方以之前修好的机耕路为界,各分得一半土地,方美玉据东畔60多亩土地耕种,方文磷据西畔60多亩耕种。分地后,属于方文磷的那一半土地和自已一样都有耕作,已经是耕地。

方海瑞也向南方农村报记者证实,承包给方美玉、方文磷以及张木松的200余亩土地,都属于耕地。明明已是耕地,为什么还可以申报为“补充耕地”呢?

对此,惠来县国土局一林姓副局长表示,土地利用类型和面积的确定,都是依据在国土部门备案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图斑、地类数据进行的。他向记者打比方说,如果你的档案里写的是本科生,即使真实身份是研究生也只能算是本科生。但对该项目是否造假,林副局长不置可否。

9月3日至17日,记者曾多次联系方文磷。记者第一次拨通其电话后,方文磷表示听不懂普通话;尔后记者用当地方言与之沟通,他同样表示听不懂;此后记者多次拨打其电话,他均不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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